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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

组员: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政教处、实习专业班级德育主任和班主任

三、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一)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实习管理职责

1、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制定各学年度学生实习管理计划,组织宣传、报名、面试、体检和上岗,并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分片管理实习学生。

2、政教处和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实习前的职业就业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3、学校的实习推荐渠道有学校推荐、自主实习两种方式。学生实习办理程序见《东西湖职校学生实习推荐的若干规定》。督促学生及家长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4、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商定购买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事宜,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的管理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实习计划、实习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学生实习。

2、学生实习开始之前,实习指导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安全的各项规定。

3、学生实习开始之前,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应积极动员、引导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4、实习期间必须对学生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多方面了解每一名学生的实习状况,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思想困惑和生活困难,细致、耐心地做好学生工作,努力减少学生违纪及违规终止实习等不良现象。

5、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汇总,了解每名实习学生的动向,及时上报学校。

6、在每个实习单位成立学生组织,指定学生专人负责,协调和处理学生中的日常事务,并及时与指导老师和班主任汇报。

(三)学生家长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家长应切实履行学生“实习申请书”中共同维护学生实习安全的承诺,做好学生经常性教育与管理,多关心学生的工作与生活,在家长的鼓励与指导下顺利完成实习。

2、应尊重学校的安排和学生的选择。若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家长,经与学校协商,学校同意由家长替子女寻找实习单位的,该家长需在学生自主就业申请书上签字,学生自主实习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3、家长有权利对校外实习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学校对家长的建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沟通反馈。

4、配合学校缴纳各种费用。

(四)学生实习守则

1、上班制度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有关负责人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和指导老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指导老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故意损坏设备设施。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9)如有特殊情况需离职,必须首先经过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核实并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考勤制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实习单位考勤和学生组织负责人考勤。实习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就寝制度

1)实习学生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要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由学校同意并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学生家长自负。

2)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不得出现晚归宿或不归宿现象,晚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4)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拆除、搬动,损坏公物赔偿。

5)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6)节约用电、用水,每个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自接线和违规使用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7)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个,负责本室的管理工作,安排值日生,督促本室人员讲文明,守纪律。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离开寝室门要及时锁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10)严禁吸毒、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和通宵上网;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和网页。

4、其它规定

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实习生未经允许不能擅自联系其它实习单位,如确需离开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必须书面向学校和单位申请,待学校和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擅自脱离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鉴定作不合格处理。

3)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毕业户口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由学校负责协商。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的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评定成绩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最后由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审定公布。实习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数四分之一。

毕业实习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

完成规定实习期,并表现突出,实习单位的书面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

2、良

完成规定实习期,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单位的书面评定意见良好;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良好。

3、及格     

完成规定实习期,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实习单位的书面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一般。

4、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不及格:

(1)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一半以上者;

(2)无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或实习单位的书面评定意见极差者。

(3)实习期间严重违纪,未办任何手续无故离职,给企业和学校造成影响者。

五、事故处理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及时向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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