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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下企实践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企业实际工作流程,紧跟企业生产技术发展,全方位掌握企业发展信息和实践操作要素,切实提高教师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现结合社会发展要求、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我校《专业教师下企实践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以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为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学校所有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学校,未在相应专业对口的企业单位从事过实践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其中重点培养在教学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利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寒暑假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单位进行顶岗实践或技术服务。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教师须获得合格证书,在企业相应的专业岗位的学习培训时间为两年内累计不少于两个月。

2、各专业原则上要建有1家以上、在武汉市域范围内、有一定合作基础和规模的,且经学校认定的校外教师顶岗实践实训基地。

3、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4、鼓励教师顶岗实践与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实训结合起来,各专业安排下企业顶岗实践教师时要综合考虑,使教师在完成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实践锻炼。

四、考核与管理

1、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实际,按照优先安排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原则,每学期末制订详细的下一学期教师学习培训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学期末,各专业按计划确定参加下一学期企业(社会)实践教师名单、实践课题或任务,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培训计划,经专业推荐报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执行,并存档备案。

2、各专业负责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加强对外出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课题或任务的完成。教务处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落实情况。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实践企业管理;实践期满,提交教师下企实践培训报告表。 

3、教师参加师资培训、到企业生产实践等资料由教务处负责存档。每学年初各专业将教师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教师下企实践培训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

4、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学校根据工资待遇相关文件发放下企实践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补贴,并计入到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中。教师下企实践培训考核由企业联合学校进行综合考核,以企业考核为主。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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